税优健康险迎来新一轮扩容。
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让客户有更多选择。同时,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体,投保人可为本人投保,也可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有助于参与者用足用好税优额度,提升自身和家庭健康保障水平。
不过,《通知》未进一步调整税优额度,购买税优健康险可享受到的税优额度仍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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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此前,税优健康险叫好不叫座的原因有很多,如流程复杂,产品单一,税收优惠力度不大,保险公司积极性不足等。此次监管对税优健康险进行了调整,具体举措包括丰富健康险产品,满足更多人的保障需求;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方便参保人享受税收优惠等,这些举措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保险公司及客户对税优健康险的积极性。
7月7日,记者还了解到,上述《通知》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后续,平安健康险等险企将上线首批新产品。
医疗险、长期护理险、疾病险均可“税优” 还可给家人投保
税优健康险,顾名思义,即可以享受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健康保险,购买适用个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税优健康险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15年5月便开始试点,2017年7月开始推广至全国,但在市场上却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税优健康险累计销售保单仅51万件,累计保费收入仅21.75亿元,表现远不及预期。
东吴证券研报称,税优健康险之所以没有达成此前期待的成效,主要原因可以总结为:产品较单一、多元性不强,投保人关注度不足;三款示范条款开发专属产品及形态限定了险企开发积极性;税优额度不足,吸引力有待提升等。
记者注意到,目前市面上的税优健康险产品主要采取“医疗险+万能险”的模式,且主要接受团体投保,开放个人购买的并不多,抵税的手续也比较繁杂。
针对这些痛点,《通知》明确提出,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让客户有更多选择,同时规定,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通知》还规定,税优健康险可以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体,投保人可为本人投保,也可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信达证券研报称,投保范围扩大能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税优健康险的参与度,配合产品端的扩容,有助于参与者用足用好税优额度,提升自身和家庭健康保障水平。
东吴证券研报则称,投保人可以在税优额度内为配偶、子女或父母购买,非纳税人群也可享受投保者的额度。
此外,为了便利扣税流程,《通知》称,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生成唯一的识别码,用于归集和记录投保人投保的所有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相关信息,支持投保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扣税不再麻烦,这将大大提升个人投保税优健康险的积极性。
监管设置较高赔付率要求 投保人购买性价比较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对税优健康险的赔付率进行了相应把控,根据要求,医疗保险产品连续三年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精算假设的80%,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调整改进措施,医疗保险业务三年累计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65%的,除采取上述措施外,人身保险公司报送该类产品时,应当提交费率合理性说明材料,说明材料须由总经理、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原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健康险处处长宫瑞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针对税优的医疗险,对每一个产品,我们是要求如果连续三年它的赔付率低于精算假设的80%的话,那么我们要求这个产品的价格进行对应的调整。对于整体的医疗险的赔付率,我们是三年累计不能低于65%的赔付率,如果它低于这个的话,它再备案新的产品,我们要求公司出具一个相关的说明,实际上就是倒逼公司要把价格定准。
平安健康险相关负责人表示,税优医疗险有较高赔付率的要求,对于投保人来说,性价比较高。
目前,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平安健康险等险企将上线首批新产品。
平安健康险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未来首批上线的税优健康险产品将以医疗险为主,但会做一些差异化设计,比如分别针对健康人群、带病体人群,甚至是严重既往症人群,设计了不同的产品,针对健康体人群的产品将采取零免赔额,后续还会加入重疾险、长护险。“同时,我们此次将覆盖人群从纳税人衍生到纳税家庭,让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有相匹配的产品,此外还设置了家庭费率折扣,鼓励纳税人为全家人一起投保,本次产品的扩面,对投保人来说也会有更多选择,可以把一年2400元的税优额度用好用足。”
不过,杨泽云认为,从现实情况来看,保险产品的交易达成需要营销人员的大力推销,如何激励营销人员向客户推销税优健康险,是其能否大力发展的重要一环。他建议,可以尝试惠民保的推广方式,既能降低营销费用,又能让更多消费者了解税优健康险。“不过,监管对保险公司经营税优健康险有赔付率等约束条件,如何才能真正激励保险公司开发及经营好税优健康险产品,同时又能真正惠及客户,还需要在发展中探索。”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徐超
校对 赵琳